代理孕母 9 年难入法 明年送立院
(Dec 17, 2013) 争议 9 年的代理孕母相关法案至今仍未上路,立委江惠贞日前提案将代理孕母纳入《人工生殖法》规范,增订受术夫妻、代理孕母、代孕契约、中介机构、胎儿身分等条文。国健署长邱淑媞响应,政院版《人工生殖法》有关代理孕母之修正案已送卫福部法规会审理,最快在明年初送交立院审议。
万对夫妻因子宫受损不孕 「《人工生殖法》自 2007 年上路以来,仍有许多夫妻无法透过现有技术顺利怀孕。」江惠贞指出,全国 22 至 40 岁的「育龄期」人口当中,约有 30 万对夫妻不孕,其中因女性子宫受损导致无法生育者,约有 5 千至 1 万人。
由于国内并未核准代理孕母,部分夫妻选择出国寻求代孕,但国外代孕所费不赀,美国加州普遍收费高达 10 万美金,较便宜的东南亚则常肇生纠纷,显示代理孕母入法确有必要。
政府早在 2004 年已就代理孕母议题,召开公民共识会议,并达成「不禁止,但有条件开放」的决议,并于 2012 年提出开放不孕委托者提供精卵或两者之一的代孕、委托者其中 1 人必须为本国籍、胎儿出生前后必须受到妥善照顾、代孕契约不得侵害孕母人权、代孕应为非商业行为等具体结论。但时至今日,代理孕母仍未订立专法,在《人工生殖法》中也未见松绑,早已不合时宜。
法案一拖 9 年 立委王育敏痛批,从 2005 年当时卫生署草拟《代孕生殖法》至今,各界已召开多次会议讨论立法细节,目前非但未见立法,反而倒退为《人工生殖法》的一部分,直指卫福部「没效率、还让立委及学者做白工」;江惠贞说,《代孕生殖法》40 余条草案石沉大海,但国内外代孕乱象日益增加,因此拟由目前施行成效颇佳的《人工生殖法》着手,修法保障万对不孕夫妻的生育权益。
事实上,不只立委尤美女及江惠贞提出《人工生殖法》增修条文,政院版《人工生殖法》修正案已于日前交由卫福部法规会审理,但立委刘建国指出,法规会将在 2014 年 1 月 3 日起始审议政院版修正案,送交立院日程可谓遥遥无期;邱淑媞表示,政院版草案仍有待部内进一步评估,因此必须要到 2014 年 2 或 3 月,才能将最终版本送立院审议。
国人普遍接受代孕制度 根据卫福部今年 8 月初针对全台 22 县市 1,075 名 20 岁以上民众进行调查,有 68.1% 的民众不赞成继续禁止代理孕母,85.6% 赞成将代理孕母入法规范,88.3% 赞成由委托者提供孕母代孕期间所有健康、营养补助;另有 78% 的民众认为精卵必须由委托人,也就是不孕夫妻提供,47% 赞成其中一方提供即可,更有 14% 表示精卵均来自捐赠也无妨,显示多数国人对代理孕母已抱持正面态度。
李昀澔 台湾醒报 – 2013 年 12 月 16 日 下午 5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