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5/1/29 09:42). 根据 2013 年美国癌症协会与 2013 年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的统计数据,中国、台湾、美国在癌症五年整体存活率上有着显著差距:30% (中国)对比 60-66% (台湾、美国)。以三种中国、台湾和美国致死率最高、最高发癌症为例:
肺癌
2013 年美国癌症协会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,美国肺癌五年整体存活率为 16%,台湾五年的整体存活率为 15.7%。然而,由于早期筛查在美国和台湾的开展,早期肺癌 5 年生存率已达到 70-90% (台湾平均大于 80%) 。中国肺癌整体存活率没有准确的报告数据,但一般认为五年存活率为 8-10%。
乳腺癌
美国乳腺癌五年整体存活率为 89%,早期患者治愈率已达 98%。台湾早期乳癌治疗 5 年存活率第零期为 97.5%、第一期为 95.6%。中国乳腺癌发病率增长很快,为每年 3-4%,但治疗水平很低, 五年生存率仍不到 60%。美国乳腺癌在 Ⅰ 期阶段即诊断出的概率为 80% 多,中国在 Ⅰ 期阶段诊断出乳腺癌的概率不到 20%,一旦查出,多数已经转移或扩散。
前列腺癌
在美国,前列腺癌幸存患者接近 280 万,即每 5 例癌症幸存患者中就有 1 例是前列腺癌患者。美国的局限性前列腺癌患者的 5 年生存率接近 99% 。台湾五年平均存活率为 >90%,在中国,5 年生存率仅为 30%,差距显著。
不管是从整体还是某种疾病的相关数据来比较,中美之间医疗水平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。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:
严格的医生培养制度:美国、台湾比中国多 6 年甚至更长时间
医学教育水平是国家医疗体制的基础,医生教育是医疗保健体系的核心。中国的医生教育理念和美国以及台湾的完全不同。在中国,医学院学习 5 年,毕业就可以做医生。中国的医生工资与其他行业相比并无明显优势,而劳动量却很大,因此不能吸引优秀人才。
在美国和台湾,只有最优秀的大学生才能报考医学院,而所有报考者中大约只有 5-15% (台湾为顶尖 1%)可以被录取。考入医学院以后,还需要经过刻苦的学习和长期的训练,才能成为一名医生。医学院毕业后还当不了医生,必须在指定的一些医院继续进行住院医师培训。只有具备训练经历,才有资格参加医生从业资格考试。如果要进一步成为专科医生,比如心、胸外科医生,5 年的普通外科培训后之后还要到指定专科医院做 2 至 3 年的 fellow。这样通过考核后才能成为拥有专科行医执照的专科医生。加起来,在台湾或美国一个专科医生的培养,从高中学毕业开始,至少需要 13 至 15 年。毕业行医时,医生的年龄都在 30-35 岁以上。在经过这样的培训以后,才可以成为主治医生,可以开始独立诊治病人。
如此严格漫长的培训使得美国和台湾的医生不仅训练有素,更较之其他国家的医生更显学术和严谨。在一个富裕的国家,还有什么比人的健康和生命还宝贵呢?台湾所有行业收入中排名前 10%。如此,高专业性及高收入,使得医生这个职业在美国和台湾非常受到尊敬,也可以说是整个社会金字塔顶端的职业。
中国的医疗资源相对紧缺,资源分配不均
在美国和台湾,每个病人都可以享受到完善的诊断和治疗服务。美国和台湾医院非常重视培养医生要善于与人沟通,要有同情心和合作精神,特别是与患者的沟通。
相较而言,在中国,医疗资源十分紧张。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 22%,但医疗资源却仅占世界医疗资源的 2%,也就是差不多 1/4 的人口只占用 1/50 的医疗资源。导致医疗资源紧缺的原因也包括中国政府医疗投入不足:美国的医疗费用的支出是 13.6%,英国 6.8%,日本 7.2%,德国 10.7%,台湾 6%, 而中国仅为 2%。
同时,中国的医疗资源还有分配不均的问题。因先进的医疗设备和资源多集中在一线城市,进而造成了全国的病人蜂拥至上海、北京、天津或广州的三甲医院。病人数量多,医生根本忙不过来。常常是病人通过彻夜排队好不容易挂上了号,真正见到医生以后的问诊时间却不过短短 5 分钟。患者根本无法和医生进行全面详细的交流问诊。这对患有肿瘤等重症的患者来说,当然难以接受。
中美的医疗技术尚未实现同步
美国高度发达的医疗产业带动医疗技术创新——美国和台湾医学界不断涌现治疗新技术和新手段,尤其是在药品研发,诊疗设备研发,和临床试验上全球顶尖。但是这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手段,由于进入中国医院需要通过相当复杂的审批机制,因此时间上会比美国、台湾晚很多年,并主要集中在大医院。这方面中国的医院很难做到与国外甚至与台湾同步。
监督机制
美国和台湾有较为完备的医疗差错或者纠纷善后体系,包括调解和医疗诉讼。一旦进入司法程序,会有相对客观的司法评价体系。患者极少会走上血腥维权的无奈道路,而医生也极少会遭受血腥暴力。
除了法律的监督,美国和台湾运行有效的医生自律组织,如行业学会等,以及医院董事会、保险公司,均会对医生进行管理和监督。如果出现违法或失职,医务人员面临的就是终生被吊销执照,失去工作。因为医疗市场供需的平衡,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的行为是不被允许,也是根本不存在的。
美国和台湾有一整套医疗保险制度和组织来保护病人的利益,监督和保证医疗质量,制约医生的行为。而在中国,情况却不是这样。由于相关法律和善后机制却相对滞后,各类医学会也没有发挥应有的责任。就目前现状而言,医患冲突或者纠纷的高发是一个客观现象,其减少也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。
参考资料
台湾癌症登记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