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驗資料總覽

 
 

檢驗表單

血液特殊檢驗單-2(CM-5101)

 
 

檢驗項目

Anti-thrombin III activity

 
 

參考範圍

75.0%-125.0%

 
 

採檢容器及檢體量

必須採集量:藍頭管2.7ml  小藍頭管 1.8ml
 
 

採檢注意事項

1.檢體採集後將採血管上下顛倒3~5次,以促進血液與管壁內的促凝劑作用,採檢後請於2小時內儘速送檢。

2.執行此項檢查時建議不要從內導管採檢,若必須從內導管採集檢體須先使用5mL的saline來沖洗且最前面5mL的血或6倍的管線量的血須丟棄後才能採集血液凝固的檢體。

3.請注意當病患CBC檢驗之HCT數值有>55%之情形時,採集檢體前請先聯絡血液室索取特殊抗凝劑含量檢體試管,並告知血液室病患之HCT數值。採檢後請儘速於2小時內送檢。

4.建議使用21號或更大針頭(19、20號針頭)採血。

 
 

檢驗方法

Chromogenic,CS-2100i ,Sysmex

 
 

可送檢時間

W1-W5,AM09:00-AM11:30(六日不收檢)

 
 

報告完成時間

5個工作天

 
 

檢驗組別及聯絡方式

代檢單位:大安聯合事檢驗所電話:(02)27049977

責任單位:亞大醫院(檢驗科)分機:1294

 
 

檢驗效能

儀器測定範圍(AMR):5–150%

臨床可發報告範圍(CRR):5–150%

 
 

檢驗結果的解讀

1.在有出血傾向時(如血友病、Factor V、VIII缺乏症….等),Antithrombin會相對性的增加。而Antithrombin減少時,則造成血栓症(thrombosis)。

2.Antithrombin減少的原因:先天性缺乏或異常、DIC、蛋白尿症、心肌梗塞、肝硬化、肺栓塞、燒傷、長期服用雌性素、避孕藥、heparin治療等。

3.正常血漿中含有多種抗凝血酶(Antithrombin),具有抑制凝血作用,其中以第三抗凝血酶(AT III)為主。

4.正常的第三抗凝血酶(AT III)是一種微弱的血液凝固劑,但卻是維持生理的重要抗凝劑。第三抗凝血酶(AT III)不管在任何情況下,血液中出現Factor IIa、 Xa,第三抗凝血酶(AT III)會配合其他的抗凝固因子,與之形成不活性複合物,而排除之。

5. 請勿使用溶血之檢體,嚴重溶血將會干擾測定。

5.1 嚴重脂血的檢體,因會影響測定時之吸光度,造成無法測出,應該利用高速離心機,將之去除以免造成影響。

5.2 Antithrombin的結果會受到Heparin的影響,最高能忍受量2U/mL。

5.3其他干擾物質的最高範圍:α1-antitrypsin>2 mg/Ml α2-macrogloubulin>7 mg/mL Heparin Cofactor II>3 IU/mL Hemoglubin>200 mg/dL bilirubin>20 mg/dL triglycerides>1000 mg/dL

 
 

健保代碼

08072B

 
 

給付點數

300

 
 

自費收費

自費價格375

 
 

注意事項

藍頭管3.2%(不接受3.8%) Sodium citrate 1:9全血立即離心,離心轉速3000rpm 15分鐘以上,分出血漿1.0 mL,冷凍。檢體應在採集後一小時內離心,取出血漿後冷凍。 並應註明下列資料:檢體採集日期及時間、檢體離心及分裝日期及時間,為減少誤差需依採血瓶規格採血至要求量。血液凝固相關的檢查,都應先假設受檢者有血液凝固的障礙,所以抽完血後請受檢者在抽血點至少加壓5分鐘以上,以避免受檢者血流不止的危險。因反覆冷凍解凍會影響檢體活性,不建議原管複驗。 若病人需由靜脈留置針採血,為避免檢體受到Heparin或被稀釋的干擾,管路應先用5 mL生理食鹽水沖洗,並丟棄前5 mL或6倍管路容積的血量,再以藍頭採血管(Na citrate)採集所需的血量,以防止上述干擾狀況的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