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驗資料總覽

 
 

檢驗表單

檢驗部血液特殊檢驗單-2(CM-5101)、急診特殊檢驗單(CM-T224)

 
 

檢驗項目

Mixed APTT test混合性部份凝血活酶時間

 
 

參考範圍

26.6-34.3 sec

 
  退件標準 Clot  
 

採檢容器及檢體量

藍頭管2.7CC   小藍頭管 1.8CC
 
 

採檢注意事項

1.檢體採集後將採血管上下顛倒3~5次,以促進血液與管壁內的促凝劑作用,接著再由運送人員進行傳遞。採檢後請儘速送檢。
2.執行此項檢查時採集檢體嚴禁從內導管抽取。
3.請注意當病患CBC檢驗之HCT數值有>55%之情形時,採集檢體前請先聯絡血液室索取特殊抗凝劑含量檢體試管,並告知血液室病患之HCT數值。

 
 

檢驗方法

Enzymatic rate method

 
 

可送檢時間

24小時收件

 
 

報告完成時間

委外3個工作天

 
 

檢驗組別及聯絡方式

代檢單位:大安聯合事檢驗所電話:(02)27049977

責任單位:亞大醫院(檢驗科)分機:1294

 
 

檢驗效能

1.儀器分析範圍(AMR): 15-184 seconds
2.臨床可發報告範圍(CRR):15-180 seconds

 
 

檢驗結果的解讀

APTT延長時,用以區分是凝固因子缺乏或是抑制物造成之檢驗,如為凝固因子缺乏則立即混合或混合後兩小時檢測均可補正。如兩種混合任一或都不可補正時,表示檢體中有抑制物質存在。常見造成APTT延長之抑制物為factor VIII inhibitor、factor IX inhibitor以及Lupus anticoagulant。

 
 

健保代碼

08092B

 
 

給付點數

180

 
 

自費收費

225

 
 

注意事項

1.檢體若有clot形成,會因凝血因子提早活化,或fibrinogen 被耗盡,而造成APTT假性縮短或延長。
2.檢體量(全血)與抗凝固劑量應維持9:1之比例,過多或過少均會影響APTT的數值。
3.肝素(heparin)污染的檢體,秒數會偏長,此試劑對肝素的耐受性可達1.5U/ml。
4.溶血之檢體因凝血因子可能已被活化,使得測定秒數偏短;且會干擾儀器end point的測量,故不應被採用。
5.放置室溫之檢體應於採檢後立即離心,並於4小時內檢測完畢,以避免一些凝血因子因放置時間過久而失去活性。
6.若是檢體反應前之透光度較低(如脂血檢體),儀器會自動將光源增強,以補償因檢體中之物質將光線散射造成之光度減低。
7.檢體打入採血管之順序錯誤,導致檢體受到其他抗凝固劑之污染,會使得APTT時間延長。
8.其他干擾物質的限制濃度:hemoglobin < 100 mg/dL,triglycerides < 1200 mg/dL,bilirubin < 20 mg/dL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