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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捐贈流程
器官捐贈
泛指腦死捐贈或生命末期捐贈, 『 器官捐贈 』 包含器官或組織捐贈,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四條規定,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施行移植手術,必須在器官捐贈者經其診治醫師判定病人死亡後為之。前述死亡以腦死判定者,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判定程序為之。此外,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二條規定,提供移植之器官,應以無償捐贈方式為之。

器官捐贈流程

1

發掘潛在器官捐贈病患(醫師評估或家屬主動提出等)

2

通知本院器官移植小組相關成員

3

向家屬說明器官捐贈流程及確認捐贈意願

4

協助病患家屬簽署捐贈同意書等相關文件

5

器官移植小組啟動相關檢驗、捐贈者的照顧及生命徵象的維持

6

兩次腦死判定 (意外死亡者,需報請檢察官同意)

7

器官捐贈與移植手術

8

協助辦理出院手續

9

致贈致謝花籃、協助完成相關手續

10

悲傷輔導 (每年舉辦追思會、座談會)

11

結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