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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石膏後的照護須知
上石膏的目的
骨折癒合過程中,固定、支持和保護的作用。
預防及矯正畸形。
肌腱及韌帶扭傷後保護作用。
上石膏後的注意事項
上石膏後 10 ~ 15 分鐘溫度會升高。當水份蒸發時易有畏寒情況,肢體露出之末端應予保暖,但不可壓迫石膏。
石膏未乾燥前(約 24 ~ 48 小時才完全乾燥),避免指尖壓凹石膏,也勿下床或負重。
每天評估肢體末端,觀察是否腫脹、麻木、刺痛、燒灼或冰冷等現象,將肢體抬高,並活動肢體,以刺激血液循環。
抬高患肢,讓上臂患肢高於心臟,下肢上石膏時患肢則直高於臀部。
上石膏的腳,於放下時如果顯得比較紅腫,這是正常現象,把腳抬高即可。
做石膏內肌肉收縮運動,例如手臂上石膏者做握拳 →放鬆的重覆動作,以維持肌肉的張力,防止肌肉萎縮。
皮膚癢時,可用專用噴霧劑,或以冷風朝石膏開口吹,不可將任何物品(如棍子)伸入石膏內,以免破皮,也不可在石膏上油漆或用塑膠布覆蓋,使之密不通風。
觀察石膏表面及石膏邊緣有無滲液、出血,或石膏內感覺灼熱,或惡臭、霉味,若有異常,應回醫院檢查。
注意病人翻身及活動時的安全。避免患肢受壓迫,若需移動患肢,則以手掌或軟枕扶持患肢。
打體形石膏後,病人無法站立,床褥下應放置木板,以避免因床褥太軟,造成石膏變形或斷裂。
石膏拆除之注意事項
用電鋸鋸開石膏時會顫動,但不會疼痛或傷到皮膚,不用擔心。
石膏拆除後,皮膚乾燥,有脫屑,以中性肥皂及清水輕洗皮膚。
石膏拆除後,有肌肉較無力、關節僵硬、疼痛的現象,故仍需支托患處,不可用力,然後逐漸將支托物除去,並逐漸加強運動量。
石膏拆除後立即下床,會有充血腫脹感,或有下垂性水腫情形,此時,應先由短時間下床,再逐漸增長下床時間。
依病患情況做關節活動,應與醫師討論後再執行。
有下列症狀應立即來醫院就醫
指端發紫、蒼白、發麻、剌痛、冰冷。
石膏內皮膚傷口發炎;患肢有異味、腫脹、疼痛、灼熱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