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ni-Medical School
皮膚防曬之道
紫外線是指陽光中波長 200 ~ 400 nm 的光線,可分為長波紫外線 ( UVA ) 波長 320 ~ 400 nm、中波紫外線 ( UVB ) 波長 280 ~ 320 nm 及短波紫外線 (UVC) 波長 200 ~ 280 nm。
UVA 穿透力最強,到達地表的量是 UVB 的 100 倍,可造成曬紅、曬傷,並可加強 UVB 對皮膚的傷害力,可穿透至真皮層,是皮膚老化的主因。UVB 致癌性最強,曬紅及曬傷作用為 UVA 的1,000 倍。
UVC 則可被臭氧層所阻隔。
知道紫外線對皮膚可能造成的傷害後,就不難了解我們為什麼要防曬了。
勿直接曝曬於陽光下,宜戴寬緣的帽子,穿長袖衣物或撐陽傘。
紫外線仍會穿透雲霧及玻璃,因此陰天或身處於室內、車內或陰影下,也會造成黑斑的惡化。
無論是防曬霜(油)及隔離霜,都應選擇 SPF(防曬係數)15 或以上,或具有 UVA 防護效果 ( PA++ 以上 ) 的產品,但不管其持久性如何,通常防曬效果最多只能維持 2 ~ 3 小時左右,故仍需補擦。
早上洗完臉後即應塗抹防曬產品,中午應再補強。若需出門,應於半小時前再塗抹,而出汗多時、游泳中或洗過臉後,仍應再補強。
上午 10:00 到下午 2:00 是紫外線最強烈的時候,應儘量避免外出直接曝曬陽光。
若不慎曬傷、曬黑,請向醫師詢問修護美白的方法,切勿隨意以成藥或坊間之美白製劑塗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