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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癌可以治癒嗎?
骨癌是指發生在骨頭上的惡性腫瘤。它大致上分成 2 種:原發性骨癌和轉移性骨癌。
原發性骨癌:是從骨頭本身的組織成分,發生異常的變化而來。
轉移性骨癌:是指發生在身上其他器官的惡性腫瘤轉移到骨頭上來。基本上,如果惡性腫瘤轉移到骨頭上,皆屬於該腫瘤分期上的末期患者。
原發性骨癌的種類有很多種;常見的有骨髓癌 (Myeloma)、惡性骨肉瘤 (Osteosarcoma)、惡性軟骨瘤 (Chondrosarcoma)、依文氏惡性肉瘤 (Ewing's sarcoma)、惡性纖維肉瘤 (Fibrosarcoma) 等。
骨癌治療
近年來, 醫學界在骨癌治療有了長足的進步,高劑量的化學治療,改善骨癌治療結果; 核磁共振造影術 (MRI) 的應用清楚顯現骨癌在骨頭上侵犯的範圍 。
這些進步都有助於手術時骨癌的徹底切除,使得肢體保留手術 (Limb Salvage) 的成功率大增,也使需要進行截肢手術的患者,僅佔骨癌患者的一小部分。
如果在檢查後懷疑腫塊有可能是骨癌,或是要進一步知道骨癌的種類,就是要進行切片,切片手術,一定要讓專門從事骨癌手術的骨科醫師施行,因為切片的方式和位置、大小都攸關下一次骨癌切除作肢體保留手術的成敗,如果一開始切片的位置不對,或一開始切片手術已經造成正常組織的污染,將會使骨癌的復發率提高很多。
肢體的重建
骨癌切除後,肢體的重建亦有長足之進步,近年來,組裝式人工關節 (Modular Type),可依照骨頭缺損的情形,隨時調整人工關節的長度及大小尺寸,爭取了治療的時效。
另外,骨銀行的設置 (Allograft Bone-Tissue Bank),可以補上別人捐贈的骨頭;但由於國情的關係,有時捐贈的骨頭取得不易,或找不到大小、形狀相配合的骨頭, 為了解決這一點,也可以施行骨癌體外放射線照射的治療 (extra-corporal Irradiation),也就是把切下來的骨頭,拿去照高劑量的放射線,把骨癌細胞徹底殺死,再將照完的骨骼(只剩下骨頭的結構體)裝回人體,不僅大小、形狀和原本的一樣,而且在骨頭相接觸處的癒合,也比用別人捐贈的骨頭癒合更快更好。
轉移
「骨癌」最常轉移之處就是肺部,如果發現時肺部已有轉移,將對預後有很大的影響;不過,隨著胸腔外科肺部手術的進步,仍有三分之一的患者,在肺部轉移後,仍有好的存活率。
預後
由於各種治療方式的進步,至少 90% 以上的病人可以免於截肢,而且做完肢體保留手術的局部復發率也低於 8%;至於五年的存活率需視骨癌的種類,以及發生的部位而定。
骨癌是絕對可以治癒的,最重要的是 「早期發現、早期治療 」。如果發現身上骨頭有莫名的腫塊,而且以明顯的速度變大,尤其在平時有明顯且持續不正常的疼痛 (Night Pain),一定要儘快找骨科專科醫師做進一步的檢查,千萬別把它誤以為是運動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