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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質疏鬆症的症狀與診斷
骨質疏鬆症可能造成的後果包括體型的改變(駝背、變矮、老倒縮)、不良於行、疼痛造成與社會疏離,以及喪失獨立自主的能力 。
根據統計,台灣 65 歲以上的婦女人口發生脊椎壓迫性骨折率約有 18%。而因為骨質疏鬆症引起的髖部骨折,第一年死亡率高達 15%,約等於乳癌 3, 4 期的死亡率。所以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疾病。
骨折和其併發症是骨質疏鬆症最常見的臨床現象,大部分發生於髖部 (股骨)、脊椎及手腕部,而髖部骨折是很嚴重的疾病,約有 5%-20% 的髖部骨折的病人會在一年內死亡,約有 50% 存活下來的病人將可能會不良於行,有些人更因此造成永久的行動不便。脊椎骨的骨折則會造成明顯的疼痛、畸形及長期的衰弱與不良於行,行動不變。這些問題並非只發生於停經後的女性而已,65 歲以上的男性人口也有類似的現象發生。
骨質疏鬆症的診斷
骨質密度 (BMD) 的檢測能準確和精密的診斷骨質疏鬆症 。
目前骨質密度檢測儀有骨超音波檢測 (Ultrasound) 和雙光子能量檢測 (DEXA) 二種。原則上以雙光子能量檢測 (DEXA) 較為準確,也為臨床上判斷是否有骨質疏鬆的主要依據。
骨質疏鬆症為骨質密度小於年輕成年族群平均值 2.5 個標準差以下者。 世界衛生組織對骨質疏鬆的定義:
 正常  骨密度大於等於 -1 個標準差以上 (BMD > -1 SD)
 骨質不足  骨密度介於 -1 個到 -2.5 個標準差之間 (-2.5 SD< BMD<-1 SD)
 骨質疏鬆  骨質密度小於 -2.5  個標準差以下者 (BMD < -2.5 SD)
 嚴重骨質疏鬆  骨質密度小於 -2.5  個標準差以下,並且發生一個以上的骨鬆性骨折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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