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出院手續說明


如有問題歡迎請撥服務專線:(04) 3706-1668

就醫服務諮詢專線:(04) 3706-1668 轉1176、1177,住院中心(請於上班時間來電)

住院中心服務時間: 週一至週五 08:00-17:00(中午12:00~13:00休息)

  • 住院日當日住院人須親自至住院中心報到

  • 住院當日報到時請攜帶下列資料
     病人本人身份證正本與健保卡。
     欲施行手術者,請攜帶填妥的手術同意書。
     請自備日常用品,陪病者請自備棉被及枕頭。
     請攜帶平日服用藥物或藥品名稱,交予或告知護理人員。
     請儘量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如:耳環、戒指、項鍊、金錢。
     手機:請隨身攜帶小心保管


  • 安寧緩和醫療服務
     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,本院服務台提供「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」
     (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(Do Not Resuscitate)同意書」、「醫療委任代理人委託書」),
     使醫療團隊對末期病人,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,施予積極性之緩和醫療,
     並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最佳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(洽詢分機:1872)。
     

  • 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,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患
    提供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意願徵詢,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,並可讓家屬充分
    瞭解病人之意願(洽詢分機:1872)。
  • 您可以依您的自由意願隨時申請出院。但若醫師認為您病情尚未痊癒不應出院,
    您仍要求出院,依醫療法之規定,您或您的家屬應簽具「自動出院書」後,辦理出院手續。

  • 關於出院手續,護理站會交給您「出院通知單」、「出院帶回處方箋」「出院預約門診掛號單」
    請持健保IC卡、「出院通知單」「出院帶回處方箋」至一樓住院中心辦理。

  • 醫事人員於病人出院前,將詳細告知病人出院後之自我照顧上注意事項、門診回診或轉診事宜,
    並儘可能提供後續照護相關資訊。

  • 本院因限於設備及專長,無法確定病人病因或提供病人完整治療時,會建議病人轉院,
    並填病歷摘要送交病人。但針對危急病人,本院仍先為適當之急救處置,始將病人轉診。

  • 經本院醫師診斷應可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繼續接受治療照護時,醫院會通知您辦理出院並協助您轉介,
    您可持本院開具之轉診單及病歷摘要,至適當照護層級的醫療院所或機構,繼續接受照護。

  • 申請退費,請您攜帶健保卡及收據正本,
    若信用卡退費,請持原刷卡簽單及原刷卡信用卡,以協助辦理退費處理。